本报讯日前,房山区召开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处理大会,刘巨龙等3名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。
房山区蒲洼乡鱼斗泉村农民刘巨龙,1997年10月5日6时许,无证驾驶解放牌大货车,因违法超车驶入逆行,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,造成三轮摩托车司机王福顺当场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刘巨龙弃车逃逸。
1998年7月11日6时许,他再次无证驾驶吉林牌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房窑路时,因疲劳驾驶,将同方向骑车人强瑞庭撞伤。事故发生后,刘巨龙驾车逃逸,致使强瑞庭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,两起事故均由刘巨龙负全责。